一.荒野俱乐部的宗旨:
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还原人的自然本性,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交融,追求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互爱。

二.荒野俱乐部会员守则

1. 认同俱乐部的宗旨,遵守俱乐部的各项管理条例。

2. 热爱户外运动,对探险旅行有浓厚的参与意识和兴趣;具有团队精神,有勇于探索、挑战自我的决心和毅力;

3. 积极参加各类体育及技能锻炼,保持身心的健康。

4. 热爱自然,注重环保。

5. 愿意无偿从事一些公益性的工作,为更多的朋友服务。

6. 乐于向社会各界宣传本俱乐部所倡导的文化理念和宗旨,并积极推荐和发展新会员;

三.荒野俱乐部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公众形象,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化古迹;
2、自觉遵守和服从俱乐部的相关规章和制度,积极参与俱乐部组织的有关活动,并及时反映各方面的问题,关注俱乐部的发展;
3、发扬互助互爱的团队精神,积极为其他会员所遇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爱护俱乐部会所的各项设施及俱乐部提供的各种公用装备;
5、按年度向俱乐部交纳会费;

权利
1、在俱乐部中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并对俱乐部活动有监督、建议的权利;
2、有免费获得俱乐部提供的相关咨询及信息的权利;
3、有优先、优惠参与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讲座的权利;
4、有在俱乐部会刊上和网站上优先发表署名文章和摄影等艺术作品的权利;
5、在俱乐部的结盟商家购买和租用旅行装备或用品,享有按俱乐部相关规定的折扣优惠或免费服务;
6、对赞助企业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享有按俱乐部相关规定获利的权利;
7、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会员自愿退会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但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四.荒野俱乐部的管理

(一)荒野俱乐部由长老会成员集体负责管理。

1. 长老会的产生和结构

1) 长老会成员由会员选举产生,共设八名,每届任期为一年,连任不超过三年。
2) 下届的长老候选人由前一届长老推荐,也可由会员自荐,由会员从中选举产生八名长老。
3) 任期中的长老因故离任,则由在职长老推荐新的长老候选人,经半数以上长老同意可增补为长老。
4) 在职长老因故不能承担职责或违反俱乐部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损坏俱乐部形象的,经长老会讨论通过免去其长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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